长学院工字【2025】1号
关于2025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各分工会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《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2025年度工会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收费范围
全体工会会员。
二、会费缴纳标准
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《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在编工会会员应按月工资的0.5%缴纳会费(缴纳基数 为: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)。以2025年1月份工资为准,缴纳本年度12个月的会费。
三、缴费方式
各分工会缴费后请将缴费单原件及缴费人员名单交至校工会。缴费人员名单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四、缴费时间
从即日起至3月31日。
五、其它要求
(一)各分工会要做好工会会费收缴的宣传和组织工作, 按照全员入会的原则完成工会会费收缴工作。
(二)未缴纳会费的会员,会员福利和参加会员活动的权利将无法享受。
联系人:贾老师
联系电话:2178161
长治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5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