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召开长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

日期:2019-04-19    浏览数:

各党总支(分党委):

经学院党委决定,长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427日下午召开,会期半天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大会报到时间、地点

427日下午15:00,各代表团正式代表、列席代表到北校区1号教学楼10层大会议室签到,按指定地点就坐,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清点本团代表人数,参加长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及讨论。

非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学院副处以上干部,旁听长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。

二、参会人员

各代表团正式代表、列席代表,非代表的副处以上干部。

三、主要议程

1、听取审议《学院工作报告》

2、听取审议《财务工作报告》

四、参加长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代表,共分6个代表团,每个代表团分别设团长、副团长。各代表团团长、副团长分别为本代表团召集人与副召集人。

五、会议要求

为了保证我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顺利召开,各代表团要保证本团代表、列席代表按时参加会议,严格遵守大会纪律。会议期间,不安排代表外出或参加其他与教代会时间冲突的活动。教代会代表不准请假,确有特殊情况,需经所在代表团团长报大会主席团审批同意后,办理有关请假手续。





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

2019419日